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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岱樺想修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讓政府負責判斷能否放生經飼養過的動物,否則民眾放生後政府就要負起收容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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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岱樺想修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讓政府負責判斷能否放生經飼養過的動物,否則民眾放生後政府就要負起收容動物的責任;又說,放生團體是善良的,初犯者應免罰。

  在法律上,「初犯者免罰」通常是對影響不大的行為在處罰上特別給予減免的優惠,但不當放生實際上造成虐待動物、破壞生態等嚴重影響,只要一次,就可能造成環境難以回復的破壞。

  況且,買動物放生的行為根本是鼓勵賣方去繁殖或獵捕更多動物來出售,自以為是的慈悲心其實只會造成更多動物受害。

新聞連結 https://newtalk.tw/news/view/2017-03-08/82611

#別用錯誤放生摧毀生態
#到底是放生還是殺生
#請領養不棄養

  另外大家有看過這隻貓嗎?這是我養的貓,長得超級可愛,如果沒有看過,現在讓你們看看,昨天是她9歲生日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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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陳又新,律師做了11年,爸爸當了4年。 2018年參選內湖南港議員後,就被地方上的溫暖跟人情黏住了,我的律師團隊持續在內湖南港地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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